适用对象
海盐房票适用对象为在县属各类非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不含金融、保险企业),并在海盐首 次购买商品房的各类人才。申请人需满足社保参保或个税缴纳6个月及以上要求,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人才要求2017年1月1日之后引进至我县企业。
补贴标准
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提供了不同等级的补贴标准。其中,A类人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全职到海盐县工作满5年的,可申领最 高800万元的人才房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每年在海盐工作1个月以上的,可申领最 高300万元的人才房票。
B类人才可申领100万元的人才房票;
C类人才可申领80万元的人才房票;
D类人才可申领60万元的人才房票;
E类人才可申领35万元的人才房票;
F类人才可申领15万元的人才房票;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领10万元的人才房票;
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领5万元的人才房票;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也可申领3万元的人才房票。
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或海盐人才码(浙里办APP内搜索嘉兴人才码,选择海盐人才码)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海盐县人才房票申请表》。审核通过并公式后,系统会生成海盐县人才房票电子版。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外籍用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涉及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2. 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证明材料(创业人才在获得首笔财政资助后方可申请人才房票);3. 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创业者提供); 4. 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记录(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提供)
使用方法
申请人在2020年7月1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购房合同或购买二手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凭人才房票可申请购房补贴,经海盐县人才专项资金联审小组联审后拨付人才房票补贴资金,但不得高于首付款总额。人才房票购房补贴分三次申请发放,第 一年发放补贴总额的40%,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30%。
其中未持有房票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
本次海盐房票新政适用对象改变了以往以学历评价人才的方式,依据最 新的《嘉兴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2)》,多领域全方位将人才划分为A-F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共9类,扩大了政策的覆盖面,降低了准入门槛,提高了政策的普惠性。针对高层次人才,提升了补贴标准,旨在吸引更多人才来盐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