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2-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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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2、申请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余额;

  3、所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4、提取申请日期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

  建造、翻建、大修行为发生起始日期:

  1、建造、翻建以建房规划许可证明、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上的日期为准;

  2、大修以危房鉴定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

  1.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2.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

  二、申请材料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二)大修自住住房:


若您还有疑问

欢迎拨打0573-12345

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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