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当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连续缴存满6个月;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交易行为不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或近2年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超过6期(含)的逾期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商品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5、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7、主借款申请人应为所购(建)房屋产权人之一且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其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应当为共同借款人,且需共同承担债务。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只能是主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父母年龄分别不能超过65周岁和60周岁;
8、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
9、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10、同意授权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共有产权人的有关信息。
温馨提示:
1.商转公贷款期限以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限。
2.对申请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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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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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到原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各缴存职工可登录嘉兴公积金网站(地址:http://gjj.jiaxing.gov.cn/)、关注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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